2014年11月2日 星期日

劉伯溫斷易千金賦解析之二

劉伯溫斷易千金賦解析之二


▲事阻隔兮間發,心退悔兮世空。
間爻者,世應當中兩爻也。蓋此二爻居世應之中隔彼此之路,動則有人阻隔。要知其為何等樣人阻,以五類推之,如父母動即尊長之輩。凡世爻旬空,其人心怠慢意懶,不能勇往精進以成其事,故曰心退慣悔兮世空。
▲卦爻發動,須看交重,動變比各,當明進退。
凡卦爻發動,須看交重。交主未來,重主以往。如占逃亡,見父母並朱雀發動爻是交,當有人來報信。如值重交,信已先知。余仿此。動變比和者,指進退二神而言。如寅木化卯是進神,卯木變寅是退神,進主上前,退主退後。
▲煞生身,莫將吉斷,用克世勿作用凶看,蓋生中有刑害之兩防,而合處有克傷之慮。
煞者忌神也,生者合也。此方謂忌神生世兼有刑克者,不但謀事無成,恐因謀而有害。如一人升學考試,於辰月癸酉日蔔得節之坎卦,世爻巳火化寅木忌神,生中帶刑,又卯木忌神暗動生世,後竟至考試日期得病,不能參加考試,此是忌生身之一例也。生中帶刑也,克更重也。又如用神動來克世,謂之物來尋我,凡謀易成,不能因克我當做凶看。得用神克世,但不宜又去生合應爻,此謂有情於彼,無情於我,雖用神克世亦作凶看,學者活看不可執著而論。
▲刑害不且臨用,死絕豈可持身。
大凡占卦,遇日辰克用神乃身世,定主不利,謀無成,諸事不利。然須推衰旺生克分其輕重,詳辨死絕於日神之爻,臨持身世用神者,諸占不利,變動化入者,亦一樣,但有絕處逢生之辨也。
▲動逢沖而事散。
此言普通逢沖之爻,可一例推之。如旬空安靜之爻逢沖日起,旬空發動不空之爻逢沖曰散,又曰沖脫。凡動而逢沖散脫者,吉不吉,凶不凶之卦也。
▲絕處逢生而事成。
大凡用神臨於絕地,不可相執絕於日辰論之,如用神化絕亦是,倘遇生扶乃凶中有救,大吉之兆,名曰絕處逢生。
▲如逢合住須衝破以成功。
卦中用神忌神遇日辰合,或自化合,或有動爻來合,不拘吉凶,皆不見應驗。須待沖破日期,始能應事之吉凶。如用神動來生世,凡事易成。若遇合住,則有阻滯。須待逢沖之日,事始有成,此為斷日期應驗之法。
▲若遇休囚必生旺而成事。
大凡斷卦,不可執一,當以活法推之,庶無差誤,如用爻合住,以沖之日斷之。或用爻休囚,則以生旺之期能成事。如旺相不動,則以沖動月日斷之。若用爻有氣發動,以合日斷之。或日辰臨之動來生合世身,即以本日斷之。若用爻受制,則以制殺日月斷之。若用爻得時旺動,而又遇生扶者,此為太旺,當以墓庫月日斷之。若用爻無氣發動而遇生扶,即以生扶月日斷之。若用神入墓,當以沖墓沖用月日斷之。若用多旬空安靜,即以出旬逢沖之日斷之。若用爻旬空發動,即以出旬值日斷之。若用爻發動旬空被合,即以出旬沖日斷之。若用爻旬空安靜被沖,即以出旬合日斷之。若用爻旬空發動逢沖,謂之沖實,即以本日斷之。以上斷法,僅舉大要,其中玄妙之理,必須分其輕重別其用忌,此乃百發百中,斷無誤也。
▲速則動而克世,緩則靜而生身。
這也是斷日辰之法則也。如占來人,欲定其遲速,若用神動來克世,來期甚速。如動而生世則遲,如靜而生世則更遲,並須配合衰旺動靜推之,則萬無一失矣。
▲父亡而事無頭緒,福隱而事不稱情。
文書為父爻,福為子孫爻,凡占考試升學公事等,當以父母爻為頭緒。如父母爻空亡,恐事未準確,故曰父亡而事無頭緒。占私事以子孫爻為解憂喜悅之神,又為財之本源,豈可伏而不現,故日福隱而事不稱情也。
▲鬼雖禍災伏猶無炁
官鬼雖為災禍之神,但六爻之內,亦不可無。宜現安靜,不宜藏伏,藏伏了,謂之卦中無炁。蓋官鬼爻,諸占皆有賴之處,因此要他。譬如占名以官鬼爻為用,占書信以官鬼爻為原神,占訟以官鬼爻為官,占病以官爻為病,占盜賊以官爻為盜賊,占卦異以官爻為卦異,占財如為官爻,恐兄弟當權財源不免損耗也。
▲子雖福德,多反無功。
子孫爻多現反受克制者,係指占名或升學考試而言,蓋占升官考試,以子孫爻為惡煞,余皆以子孫之爻為福德神也,如占服藥以子孫爻為神,若卦中多現,必用藥雜亂,服之無功,如占求財,遇子孫受傷,不惟無利,恐反致虧本也。
▲究父母推為體統,論官鬼斷作禍殃。財乃祿神,子為福德。兄弟交重,必至謀為多阻滯。
此言五類之大略,然亦有分別用之。假如占終身,以父母爻論其出身,如臨貴人有氣,是宦家之後;如臨刑害無氣,乃貧賤之兒。如占禍殃,當推官鬼附臨何獸,或值玄武,即盜賊之殃。財乃人之食祿,故曰祿神,子孫可解憂克鬼,故曰福德。兄弟為同輩劫財,動則克財爭奪,故曰謀為多阻滯也。
▲卦身重疊,須知事體兩交關。
卦身即月卦身也。其法陽世還從子月起,陰世還從午月生。凡卦身之爻,為所占事之體也。若六爻中有兩爻出現,必是雙重求事,或事於兩處。若帶兄弟,必與人同謀,兄弟克世,或臨官鬼發動,必有人爭謀其事也。卦身不出現,事未有定向,出現生世持世合世,其事已定。宜出現,不宜動,動則須防有變。假如變壞,則事事體便不好了。若持世,知此事自可掌握;若臨應,知此事權柄在他。或動他爻變出者,即知此人亦屬其事,如子孫輩類,屬子孫爻,或伏于何爻之下,亦依此類推詳。如六爻飛變伏,皆無卦身,其事根由未的。如臨空亡墓絕諸事難成。大抵卦身當作事體看,不可誤作人身看,若占人相貌美惡,以卦身看可知矣!
凡遇身克世,則事尋我吉;世克身則凶;若得身爻生合世爻是吉象也。
▲虎興而遇吉神,不害其為吉;龍動而逢凶曜,難掩其為凶。玄武主盜賊之事,亦必官爻;朱雀本口舌之神,然須兄弟。病痛大宜天喜,若臨凶煞必生悲;出行最怕往亡,如系吉神終獲利。是故吉凶神煞之多端,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?
大凡卜卦,當以五行六神為主,不可雜以神煞亂斷。因為神煞是無憑的,與其徒為斷易之多岐,究不若生克制化之一理為安。如能明其理,則圓通活變自有條理可尋而不惑。至於六獸,但可推其性情形狀,而於吉凶得失當專以六爻生克制化為主。學能如此,則本末兼顧,不失其妙理,而融會貫通矣。
▲嗚呼卜易者知前則易。
我們常常看見卜易之人,每我拘泥死法,不能變通,故有龍虎推其悲喜,水火斷其雨晴,空亡便以凶斷,月破皆言無用,身位定為人身,應爻概稱代卜,如此之類不勝枚舉。劉伯溫先生作是書,取理之長,舍義之短,闡古之幽,正今之失,凡斷卦執迷前法者,亦莫不為之清晰明辨矣。諸君如欲學習卜易之術,苟能究明前說,自不失為通變之士,豈讓君平獨善卜易之道哉。
▲求占者鑒後則靈。
代人占卦,必須把以上各項原則熟習,然後能通變達理,而問卜者亦應知問卜之道,即誠心是也,這樣才能靈驗。
▲筮必誠心。
卜易必須真誠敬謹,切不可草草。而專心求之,則吉凶禍福,未有不驗者也。
▲何妨子日。
陰陽曆書中,有子日不問卜之說,此乃無籍之談,不可信也。如果我們卜卦,占者能變通達理,問卜者誠心,則神明無往不在,何須忌乎子耶。
此為斷易之總綱,學者必須熟讀,並須反覆研究其原則,則事至物來,未有不神而驗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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